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办案工作区及部分装饰工程、办案审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办案工作区及部分装饰工程、
办案审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经通渭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准,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通渭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办案工作区及部分装饰工程、办案审讯系统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BXGK-2016112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
包一:部分装饰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二:办案审讯系统一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 665万元(其中包一618万元,包二47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
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前述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包一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4、包一供应商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IC卡)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具
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管理人员(五大员)的上岗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包一供应商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许可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
6、包二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
级及以上资质;
7、包二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8、包二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包二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10、包二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1、包二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12、供应商须提供自本公告之日起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
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3、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开标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六、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供应商)单
位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
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注册登记,同时办理电子招投标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等相关手续。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21日。
2、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八、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分前递交至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账 号:101932000287070
行 号:31382900041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账号必须与投标人基本信息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银行电子汇划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对账,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到账。对已到账的,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在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未到账的,核查原因,投标单位重新缴纳,再次对账。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据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接受投标文件,否则,拒绝接受。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渭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何睿奇
联系电话:0932-5551012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2406号502室
联 系 人:郑永霞
联系电话:0931-8375796 13619338186
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