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药品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剑川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药品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CZFCG2016032
本项目经剑川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为 剑川县环境监测站 ,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目前资金已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本项目实施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剑川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药品类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实验室仪器设备及药品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3、招标规模:591250.00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供货期:20日历天;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已年检企业营业执照;
(3)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备税务登记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投标报名申请函》(公告附件下载)前往报名,同时需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⑥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原件的彩色电子扫件用申请人常用邮箱发送至jcxzfcg@163.com,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2、报名时间及地址:
2.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罗静 电话:0872-4526928
2.2、报名地址: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于 2016 年3月17日至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元,若需要邮寄另加手续费(含特快专递费)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汇款当日寄送,售后不退。若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单位自带U盘拷贝。
※3.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报名申请函回执单。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
2、递交时间: 2016 年4月5日下午14:30 以前。逾时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接收。
3、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4、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标时间: 2016年4月5日 下午14:30 开始。
五、投标保证金: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竞标必须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标准为: 6000.00元。递交保证金方式见招标文件。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下述 3个站点,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
2、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n)
3、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剑川县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采购人: 剑川县环境监测站
地址: 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张娅莉
电话:13466159066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剑阳大街中段
联系人:段建国
电话:0872-4752258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