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水务局献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三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献县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献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献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16-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振楠 刘海宁
项目联系电话:0317-60105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献县水务局
地址:献县
联系方式:张振楠 刘海宁 0317-60105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海峰 15333178537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翰林观天下23号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二十二条资格要求;(2)投标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本标段合同所必需的资源、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类似供货安装经验,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4)拟委派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均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且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人在该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机构出具)。备注: 1、投标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所持报名资料不全、无效的恕不接待,招标代理单位将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文件。2、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报名无效。3、如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金鼎大厦C座1420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