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医院医疗设备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江县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F20160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卢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26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连江县医院
地址:连江县
联系方式:黄依杰 0591-875826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591-8758039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江县医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
1、招标文书编号:FJJF20160015(2015连江财购计[142-1,006]号) 2、招标项目内容:医疗设备等采购项目 | ||||||||||||||||||||||||||||||||||||||||||||||||||
| ||||||||||||||||||||||||||||||||||||||||||||||||||
3、预算资金:68.520000万元 | ||||||||||||||||||||||||||||||||||||||||||||||||||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9、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10、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合同包三:隔帘除外)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1、其中合同包二高频电刀安全指标须符合国家标准《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及《GB9706.4-1999医用电气设备 高频手术设备专用安全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电子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