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房山支队及良乡中队外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支队及良乡中队外立面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支队及良乡中队外立面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1641STC500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宏宇、刘小娇、程育霞、封勋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09、626882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吴店村东
联系方式:沈警官 010-89359119转8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宏宇、刘小娇、程育霞、封勋 010-62688209、6268825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1641STC50063;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吴店村;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房山支队办公楼约3940平方米, 良乡中队办公楼约2274.4平方米,门卫及大门约252.94平方米,汽车雨棚6个停车位,烟雾救生体验室约60.95平方米,大屏幕1个,室外暖气管道约60米,合同估算价 约322 (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无 ;
2.6招标范围:房山支队办公楼外立面改造工程、良乡中队办公楼外立面改造工程、配电室及冷库及东侧办公门卫、岗亭工程、烟雾救生体验室外立面、室外暖气管沟等。
2.6其他 已具备施工条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已完成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合同金额约30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要提供企业进京证,外地企业若中标自行办理建委相关备案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 3 月 15 日至2016年 3月21日,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鼓励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