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招投标系统配套设备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子招投标系统配套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子招投标系统配套设备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ZTMD2016-G-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李文祥
项目联系电话:0512-6523114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苏州市锦帆路
联系方式:吴青峰 0512-651090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飞、李文祥 , 0512-65231142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十梓街338号芯谷产业园2号楼5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系统集成安装要求
- 投标单位应为采购单位提供本次招标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维修及保养一条龙服务,并对质量负责。
- 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投硬件设备相互兼容并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硬件设备的完整性、实用性,按甲方要求虚拟化方案进行安装调试后,按招标要求及时投入正常运行;投标人中标后,应对安装调试、质量安全全面负责,如因设备不兼容或其他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中标人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 在施工期间,中标人应无条件的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安装施工期间,中标人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方的质量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甲方备案。
- 中标人必须按照项目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 中标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项目在隐蔽前应通知采购方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负责赔偿的原则,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负责对设备、安装设备(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受损,并编制相应的产品保护方案报采购单位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 中标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安装场所的安全以及设备和安装调试人员的安全责任;无论安装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中标方负责及时清理垃圾;
- 实施并测试完毕后,中标单位需与使用方进行交接工作,授与使用方相关知识转移培训,提交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软硬件设备的安装指南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备份的资料、采集的数据(如实施文档、配置文档、配置备份、数据备份、原始资料、设备及终端MAC地址表等);
- 在使用过程中,在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损坏,中标方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更换新的设备,在这个更换过程中应有相关设备提供应急服务。
甲方二年内应工作原因设备需搬迁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搬迁和调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下材料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4.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被授权人社保证明;4.3.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和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4日 16:16 至 2016年03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十梓街338号芯谷产业园2号楼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详见大屏幕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招标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8投标人须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工商证明、场地、人员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