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沙河西阎乡干头村段堤防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灵宝市沙河西阎乡干头村段堤防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受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灵宝市沙河西阎乡干头村段堤防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具有谈判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宝市沙河西阎乡干头村段堤防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FDZB-2015-830;
2.3、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位于沙河陇海铁路干头桥下游15米处;
2.6、项目概况:新修护岸河堤195米,河堤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结构,堤顶宽0.5米,堤高2.5米,基础埋深0.5米,临水坡坡比1:0.28,背水坡直立,防冲齿墙深2米,齿墙为C20砼护坡型式,坡比1:1.5,厚0.15米,堤防及齿墙每6米设一沉降缝;
2.7、谈判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谈判申请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持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 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持以上证件于2016年03月14日至2015年0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房)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图纸押金500元/套;
4.3、领取谈判文件须知
有意谈判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1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3.3.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3.4.近三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2份;
4.3.5.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
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本地请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开具;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21日09时00分,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谈 判 人: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939878711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59666、13323988369
公司地址: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