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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审计厅租赁办公房空调及新风系统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4 17: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审计厅的委托,对河南省审计厅租赁办公房空调及新风系统设备安装项目进行招标,该项目位于纬二路与经四路路口28号院3号楼二楼。建筑面积1235.76平方米,现欢迎国内提供国内外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47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空调及新风系统

详见招标需求

详见招标需求

施工现场

合同签订后35日内运抵现场,20日内安装完毕。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备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项目唯一授权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近3年来类似项目经验。

3.4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人须具有201311日以来,单项合同15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7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报名时间: 2016 3 14 日至2016 3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30

4.2报名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1911房间)

4.3报名所带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资质证书、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制造商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业绩;检察院证明等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所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另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发售:报名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审计厅

    址:郑州市纬二路二十七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65648406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1911房间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11059

电子邮箱:hnyx08@126.com

201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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