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公安系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及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登县公安系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及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恒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登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永登县公安系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及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HZ-016007-YDXGAJ
二、招标内容:(共2包)
包号 | 服务名称 | 送保单位及承保车辆类型 | 服务期限 |
1 | 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 永登县公安系统公务用车:小型车(轿车、越野车)、中型公务客车,特种车、摩托车等 注:本项目承保单位数量为一家 | 24个月 |
2 |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永登县公安系统公务用车的车辆维修、保养等(车辆大修、中小修、专项修理以及维护保养等) 注:本项目承修单位数量为一家 | 24个月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具有甘肃省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6)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车辆保险条款及费率(复印件);
(7)依法成立的经营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甘肃省注册的分公司,并具有监管部门批设的分支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8)供应商2012年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不良记录情况;
(9)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并拒绝接受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投标。
第二包: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在永登县城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且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供应商2012年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不良记录情况;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3月18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获取方式及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属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永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龙路1321号:永登县城关镇新世纪建材市场内交通局西侧办公楼)获取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9:00
递交地点:永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永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项目单位联系人:王永宏 联系电话:1339931433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张一琴:13209311960
甘肃恒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