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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K44+275等段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4 13: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K44+275等段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K44+275等段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RHP-C151500431008-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晓、罗珊珊

项目联系电话:0313-598039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口里东窑子村

联系方式:袁小冬、0313-59102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晓、罗珊珊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数量:

1、对张承高速公路主线和互通匝道路面出现的横缝、纵缝、龟裂、块裂等病害进行彻底处治,根据病害程度不同,分别铣刨至不同的路面结构层,上面层铣刨后采用4厘米AC-16改性沥青混合料进行回填,中上面层铣刨后采用9厘米AC-20改性沥青混凝土进行回填,下面层铣刨后采用6厘米AC-20改性沥青混凝土进行回填,上基层铣刨后采用2×9厘米ATB-25沥青稳定碎石进行回填,层间铺设粘层油,其中K49+961~K54+879丹拉方向主线路面铣刨上面层后,满铺玻纤格栅,并增设SBS防水黏结层,重新回填4厘米AC-16改性沥青混凝土,铺设玻纤格栅2.2万平方米。路面病害处治总面积13.56万平方米。

    对崇礼方向K44+275、K58+220和丹拉方向K25+660、K26+175、K46+485、K57+150、K57+580、K60+140、K60+375,共9处填挖交界处出现的重度斜向裂缝进行处治。

2、本项目是对路面病害应急处治工程进行施工,共分为I类2个合同段。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工期

第1合同段

对K0+000~K35+995主线及京藏枢纽互通、纬三路互通和五一路互通匝道范围的路面病害治理工程进行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5个月

第2合同段

对K35+995~K62+078主线及巴图湾互通和崇礼北互通匝道范围的路面病害治理工程进行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5个月

采购用途: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K44+275等段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施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附件3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的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最多只能接受2家单位报名投标。5、每个投标人只能对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报名时不需要指定所投标段,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上述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7、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8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售标书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36.92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售标书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78号(与西二环交口处)石家庄亨伦国际酒店十六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不一致的,否决其投标。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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