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907博草线博山北邢至沂源草埠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S907博草线博山北邢至沂源草埠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0300493226197201616F021132 | 项目名称 | S907博草线博山北邢至沂源草埠段大修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淄博市 | 建设性质 | 大中修 |
招标备案号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招标类别 | 施工 |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交规划[2015]113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博山区交通运输局、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 |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8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山东省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S907博草线博山北邢至沂源草埠段大中修工程,全长22.191km,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0-12米,路面宽9-11米。招标范围:本次拟对S907博草线博山北邢至沂源草埠段大中修工程施工一、二、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一标段:博山北邢至博山沂源交界段(K7+400~K22+180)范围内路面、大中桥、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二标段:博山沂源交界至沂源草埠段(K22+180~K29+591)范围内路面、大中桥、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三标段博山北邢至沂源草埠段(K7+400~K29+591)路基小桥涵及路基防护工程施工。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一,起始桩号:K7+400,结束桩号:K22+180,标段长度:14.78KM。 2. 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标段号:二,起始桩号:K22+180, 结束桩号:K29+591,标段长度:7.411KM。 3. 标段名称:施工三标段,标段号:三,起始桩号:K7+400, 结束桩号:K29+591,标段长度:22.191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施工一标段 | S907博草线博山北邢至沂源草埠段大修工程施工一标段:博山北邢至博山沂源交界段(K7+400~K22+180)范围内路面、大中桥、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成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1-2015年)独立承担过累计15公里二级公路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2-2014年)年平均营业额在3000万元以上。最近一年(2014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1。投标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A≤B-C。其中:A—投标人所投的标段中标后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B—投标人近三年已实现的平均每年完成的合同金额;C—在本项目投标时,投标人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 | |||
信誉要求 | 1. 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2.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2013-2015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3. 申请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4. 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5.申请人单位和投标文件提供的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犯罪;6.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专业(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注册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无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成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 |||
其他要求 | 无 | |||
施工二标段 | S907博草线博山北邢至沂源草埠段大中修工程施工二标段:博山沂源交界至沂源草埠段(K22+180~K29+591)范围内路面、大中桥、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成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1-2015年)独立承担过累计15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2-2014年)年平均营业额在3000万元以上。最近一年(2014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1。投标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A≤B-C。其中:A—投标人所投的标段中标后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B—投标人近三年已实现的平均每年完成的合同金额;C—在本项目投标时,投标人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 | |||
信誉要求 | 1. 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2.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2013-2015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3. 申请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4. 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5.申请人单位和投标文件提供的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犯罪;6.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专业(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注册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无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成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 |||
其他要求 | 无 | |||
施工三标段 | S907博草线博山北邢至沂源草埠段大中修工程施工三标段:博山北邢至沂源草埠段(K7+400~K29+591)路基小桥涵及路基防护工程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1-2015年)独立承担过累计2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2-2014年)年平均营业额在300万元以上。最近一年(2014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1。投标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A≤B-C。其中:A—投标人所投的标段中标后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B—投标人近三年已实现的平均每年完成的合同金额;C—在本项目投标时,投标人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 | |||
信誉要求 | 1. 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2.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2013-2015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3. 申请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4. 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5.申请人单位和投标文件提供的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犯罪;6.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专业(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注册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无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但一、二标段不能兼中)。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但一、二标段不能兼中)。 |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
3.5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 |||
3.6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
3.7 |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6-03-11至2016-03-17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A座2312室)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4-11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三楼会议室(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号)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
7. 补充信息
无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号 | 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A座2312室 |
邮政编码 | 255038 | 255000 |
联系人 | 李广 | 石梅 |
电话 | 0533-2168265 | 0533-2319875 |
传真 | 0533-2286184 | 0533-2319975 |
201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