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4 10: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受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的委托,对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LCG2016-0335
2.2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A |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 1 |
B | 臭氧治疗仪 | 1 |
C | 液体单体浓缩机 | 1 |
膏体包装机 | 1 | |
D | 骨密度仪 | 1 |
根管测量仪 | 1 | |
机扩根管马达 | 1 | |
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 | 2 | |
电脑中频治疗仪 | 2 | |
E | 自动气压止血带 | 1 |
ABS对接车 | 1 | |
超声雾化熏洗仪 | 1 | |
电脑骨伤治疗仪 | 1 | |
脑循环治疗仪 | 1 | |
中频电疗仪 | 1 | |
中药离子导入仪 | 1 | |
除颤监护仪 | 1 |
2.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2.4 交货地点: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2.5 采购预算:126.73万元(其中A包:37万元;B包:33万元;C包:10万元;D包:24.83万元;E包:21.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3 具有医疗设备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3.3.1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3.3.2所投产品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医疗设备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4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云苑13栋2单元502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6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世博路5号(世博花园酒店旁体育馆)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6日9:30时(北京时间)。
7.2 地点为昆明市世博路5号(世博花园酒店旁体育馆)二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云苑13栋2单元502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871-65707633 13529233212 13988308435
传真号码:0871-65707633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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