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15-FZSG43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万利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0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
联系方式:郑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沙万利/0591-87767686-604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201好华林大厦22层22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①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材料)(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对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持有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4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