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文化路等四条道路照明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封丘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封丘县文化路等四条道路照明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文化路等四条道路照明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6]007号
三、项目内容:封丘县文化路等四条道路照明亮化工程施工及监理(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期:60日历天;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5.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兼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5.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兼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5.3以上标段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有犯罪记录者不得参与投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6年3月 14 日 —2016年3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封丘县工业路中段路东53号四楼)
联系电话:0373-8252026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招标文件 600元/套(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监理标段招标文件 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1)、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4月 19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将不被受理。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封丘县工业路中段路东53号四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封丘县审计局:0373-8292157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十二、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3-8280960 联系电话:13623802009
2016年3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