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林州市曲山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蓝钻华庭5#楼电梯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曲山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蓝钻华庭5#楼电梯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自筹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LZYSG-2016-006 采购编号:LCGG2015-492
2.2建设地点:林州市长春大道东段路北
2.3招标范围: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设备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各职能部门的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电梯井内电缆、每层不锈钢大门套的制作与安装,五方通话接至门岗,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安装、第三者责任险、土建工程预留孔洞的修正和墙面的修复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电和水及伴随的其他相应服务)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设计、制造、安装电梯的资质要求。
3.2 投标企业应为具有电梯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商或经电梯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3.3 投标人有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市场信誉良好;且投标品牌在全国范围五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3.4 投标企业如为制造商,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经销商;投标企业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上述制造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或经国家有关部门公证过公证件, 具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还须具有电梯制造厂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
3.5 报名企业应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的本公司完成的投标电梯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300万元以上合同至少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电梯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标一个品牌的电梯。
3.7 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
3.8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17时前,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凭企业用户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0372-6086168
地址:林州市开元区振林路2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 0372-6011688 15936812532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建设西路泰隆大厦1311室(林州市网通大厦11楼)
监督电话:0372-6896567 0372-6808856
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