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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第一医院智能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1 17: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第一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能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智能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THS2015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2262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第一医院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小黄、185593389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18950769235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性质:智能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

用途:智能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批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投标代表如非法定代表人,则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单独密封(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1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0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无效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中第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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