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重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永城市2015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1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永城市2015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2015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城市重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为 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永城市重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永城市酂城镇、酂阳镇、双桥镇、蒋口镇、顺和镇等十六个乡镇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033号
项目概况:永城市2015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建设规模为 237.899公顷
投资金额:498.33万元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规划施工图范围内涉及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施工 1 个标段、监理 1个标段,内容详见如下:
第1标段:本项目施工
第2标段:本项目监理
因第2标段(监理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项目监理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甲级)以上监理资质(具备二项资质其中之一者);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相关专业(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通报三次(及三次以上)的企业、以及被通报期没结束的企业报名。
注:
①外省及本省水利水电资质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在河南省水利网的备案证明(打印网页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税收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土地整理项目)。
④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办法。
4. 投标报名
请于 2016 年3月 11 日至 3 月 17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德厚街与正光路交叉口行署国际C座4楼招标部进行报名。
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报名时一致)及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两份,报名期间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以上所有携带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每个单位针对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同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拟派的项目经理(监理:项目总监)携带身份证亲自到场报名和开标,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涉及的人员均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一年以上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统筹等证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 招标文件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重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德厚街与正光路交叉口行署国际C座4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9102688
手 机:150933357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2015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城市重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为 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永城市重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永城市酂城镇、酂阳镇、双桥镇、蒋口镇、顺和镇等十六个乡镇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033号
项目概况:永城市2015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建设规模为 237.899公顷
投资金额:498.33万元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规划施工图范围内涉及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施工 1 个标段、监理 1个标段,内容详见如下:
第1标段:本项目施工
第2标段:本项目监理
因第2标段(监理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项目监理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甲级)以上监理资质(具备二项资质其中之一者);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相关专业(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通报三次(及三次以上)的企业、以及被通报期没结束的企业报名。
注:
①外省及本省水利水电资质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在河南省水利网的备案证明(打印网页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税收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土地整理项目)。
④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办法。
4. 投标报名
请于 2016 年3月 11 日至 3 月 17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德厚街与正光路交叉口行署国际C座4楼招标部进行报名。
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报名时一致)及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两份,报名期间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以上所有携带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每个单位针对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同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拟派的项目经理(监理:项目总监)携带身份证亲自到场报名和开标,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涉及的人员均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一年以上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统筹等证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 招标文件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重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德厚街与正光路交叉口行署国际C座4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9102688
手 机:1509333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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