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官渡河智慧人行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1 15: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山县官渡河智慧人行桥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光发改【2016】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光山县官渡河智慧人行桥工程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22号;
2.3 建设地点:光山县境内;
2.4 计划工期:10个月;
2.5 招标范围:位于光山县小潢河上,北接滨河北路,南接智慧广场;桥梁: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先张)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桩柱式墩台,桥面宽度为6m,全长262.5m+16m圆形广场;照明:桥梁两侧和广场灯具安装;景观:广场平台、楼梯铺装及不锈钢栏杆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说明:项目实施期间要求施工企业全额垫资;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建筑施工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承揽的工程合同金额、性质及复杂程度同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半年内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②《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社保登记证》或本单位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④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近两年内财务审计报告,含近期报表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投标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376-8566256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敏华、李娇、陈茜
电 话:0376-8169066、15290261331
光山县交通运输局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本招标项目光山县官渡河智慧人行桥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光发改【2016】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光山县官渡河智慧人行桥工程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22号;
2.3 建设地点:光山县境内;
2.4 计划工期:10个月;
2.5 招标范围:位于光山县小潢河上,北接滨河北路,南接智慧广场;桥梁: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先张)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桩柱式墩台,桥面宽度为6m,全长262.5m+16m圆形广场;照明:桥梁两侧和广场灯具安装;景观:广场平台、楼梯铺装及不锈钢栏杆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说明:项目实施期间要求施工企业全额垫资;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建筑施工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承揽的工程合同金额、性质及复杂程度同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半年内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②《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社保登记证》或本单位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④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近两年内财务审计报告,含近期报表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投标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376-8566256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敏华、李娇、陈茜
电 话:0376-8169066、15290261331
光山县交通运输局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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