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干流河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zczx—20160311-3
发布时间:2016年3 月11日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新安江干流河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
1.1雄村航步至街口镇与浙江交界处干流河面保洁,全程约65公里;
1.2沿江两岸岸堤保洁,两岸岸堤范围为河流退水后有冲刷痕迹的平均
1.3沿江库汊及主要支流河口延伸段保洁(具体每条河口段保洁范围详见服务需求)。
1.4服务质量要求:确保河道水面无聚集性漂浮水生植物(水花生、水草、浮萍等)和无漂浮垃圾、秸秆、动物尸体等其他漂浮物,真正做到定时清理,平时每周不得少于3次,汛期、洪水期每周不得少于5次,有效维护水面清洁;汛期过后及时清除沿江两岸树木、植被等上面沾附的垃圾杂物,确保洪水线岸线整洁;打捞的垃圾须堆放在指定码头的堆放点,并要求堆放整齐,由各属地乡镇负者清运(具体码头名称、地点附后);病死牲畜由中标方负者处理。具体详见《新安江干流河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考核办法》。
1.5采购预算约 120 万元。
1.6服务期限: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且具有水面保洁相关的经营服务许可范围的企业;
2.3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详见《关于在全县公共资源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意见》);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分包。
2.5投标人须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报名而从其它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采购人提供的硬件设施
3.1原有打捞船7艘,其中柴油船4艘, 1艘功率70KW,另3艘各50KW;汽油船3艘,每艘40马力。另外,新购置打捞船一艘,功率176KW(计划2016年6月底前后交付使用)。
3.2其他所需小型打捞船只及相应工具则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所有打捞船只(含甲方提供使用的船只)的维修、运行费用中标单位自负。
3.3垃圾运送卸载码头由招标人指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 14 日至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请于2016 年 4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如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可从投标人负责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
户名: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000 3020 24910 30000 0018
开户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新区支行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 年4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地点: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歙县市容管理局
联 系 人:程云明 联系电话:1303312722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健 电话/邮箱:0559-2180990/2089629176@qq.com
地 址: 屯溪区湖边路2号市建设集团大厦七楼
开标地点: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 系 人:
八、监督
监督部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6534651
4新安江干流河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03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