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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美华中学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委托管理招标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1 12: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美华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美华中学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委托管理招标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美华中学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委托管理招标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GZCQC1602FG01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美华中学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增路33号

联系方式: 陈国铭 180286236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020-8357690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编号:GZCQC1602FG01012

2、项目名称:广州市美华中学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委托管理招标项目(重招)

3、委托管理年限:一年(自合同租金生效之日起)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人需求》。

5、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且其经营范围须包括体育场地服务类别,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以上;2、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资信和商业信誉,近5年内企业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必须具有5年以上体育场馆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开设各类群众喜爱的文体康乐项目;4、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招标项目之前的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5、近5年内,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关联企业、控股单位,与招标人及招标人关联企业、控股单位等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或潜在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并提供投标人的保证书;6、拟投入本项目的水质净化员须具有广州市游泳池水质净化员证,按广州市有关规定;7、拟投入本项目的游泳救生员须具有游泳救生员证,按广州市有关规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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