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锌片厂南区拆迁安置房(一期)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的委托,对 广州锌片厂南区拆迁安置房(一期)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YNJLZFCG2015-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锌片厂南区拆迁安置房(一期)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工期要求 最高限价 广州锌片厂南区拆迁安置房(一期)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个日历天完成治理修复工作并达到自检合格 人民币 611.706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提供);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提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核对);④《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5);⑤投标人注册属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⑥《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14日 至 2016年04月0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层
十、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14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89号 |
联系人:吴工 | 联系电话:020-83908077 |
传真:020-83908077 | 邮编:5106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层 |
联系人:肖工 | 联系电话:020-38730932 |
传真:020-38731486 | 邮编:5106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肖工 | 联系电话:020-3873093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