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田径运动场、看台、篮球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田径运动场、看台、篮球场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田径运动场、看台、篮球场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GBGGFG2016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小杨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66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
地址: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校园内
联系方式:李总务 0775-42708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小杨 0775-4266900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联邦国际第2幢29层2902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田径运动场、看台、篮球场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GBGGFG2016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田径运动场、看台、篮球场项目设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贵发改社会【2014】98号文、贵发社会【2014】305号文和贵发改社会【2014】536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田径运动场、看台、篮球场项目设计(项目编号:GBGGFG2016001)
2.2项目概况:运动场,包括:看台一座(部分有顶棚,彩钢),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一个,标准篮球场九个。校园绿化、硬化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安费合计861.00万元,设计估算价约:27万元.
3招标范围:运动场,包括:看台一座,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一个,标准篮球场九个。校园绿化、硬化面积约8000平方米;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2.5设计工作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除初步设计评估时间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3.3业绩要求:2013年至报名截止前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指运动场类建筑,单个设计合同不得少于300米环形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
3.4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检察院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 为显示公平,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3月14日~2016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证明材料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报名:
(1)单位介绍信(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担任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应当是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7)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并提供叁份,原件出示核查(8)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如中标人为区外来桂企业,按桂建管【2013】38号文的规定,中标人自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5日内须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备案。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
4.4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5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4月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7.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一、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二、一般帐户:
1、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2、帐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3、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4、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5、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8、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及其网站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229802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校园内 地 址:贵港市联邦国际第2幢29层2902号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系人:李总务 联系人:小杨/张工
电 话:0775-4270840 电 话:0775-4266900
传 真:0775- 传 真:0775-4266900
2016年3月1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3.3业绩要求:2013年至报名截止前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指运动场类建筑,单个设计合同不得少于300米环形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3.4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检察院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5 为显示公平,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4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贵发改社会【2014】98号文、贵发社会【2014】305号文和贵发改社会【2014】536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