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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北京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门头沟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1 10: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北京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门头沟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北京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门头沟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福兰

项目联系电话:010-5717575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

联系方式:刘红艳 010-698524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福兰 010-57175751 传真:010-5176819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玉兴商务楼209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数量:自动监测站网建设、监测预警平台完善、新型预警设施设备配置和群测群防示范4个方面。

2、采购用途: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门头沟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4、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玉兴商务楼20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大礼堂贵宾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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