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湄潭县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卫设施采购
- 2、项目编号:SZJXZYCG-2016-001
- 3、项目序列号:SZJXZYCG2016001
- 4、项目联系人:曹利霞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28650310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一包为垃圾转运车的采购;二包为:可卸式垃圾车、垃圾收集箱、电动保洁车、环卫手推车、果皮箱户用垃圾桶的采购;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两个包的投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包为 伍 万元(人民币),二包为 壹拾叁 万元(人民币). - (2)采购数量:2 批
- (3)采购预算:9,00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15天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湄潭县境内各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要求投标人提交样品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环卫设备(设施)生产或销售内容。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3-11 09:00:00至2016-03-30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遵义市人民路乌江恬苑13栋一单元1302室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 (4)投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3-31 14: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3-31 14:00:00
- 12、开标地点:遵义市新蒲大道新蒲东路19号(新蒲大道与长征大道交汇处)新城大酒店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8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3-11 09:00:00至2016-03-31 10: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或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湄潭县财政局
- 开户银行:建行贵州省湄潭支行
- 帐 号:52001626236052500457-0003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湄潭县环境保护局
-   联系地址:湄潭县
-   项目联系人: 申工
-   联系电话: 13511869979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花果园国际金融街2号楼3001
-   项目联系人: 曹利霞
-   联系电话: 15085430884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