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熊耳山景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卢氏县熊耳山景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卢氏县熊耳山景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卢氏县横涧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熊耳山景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LSXZTBJYZXGC(2016)05号
2.3工程概况:对横涧河实施治理,修建护岸河堤225M,河道清障300M。对横涧村村内巷道硬化总面积3318㎡,铺设嵌草砖2719㎡。对横涧河岸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包含环卫设施的购买及安装,环境宣传走廊的制作及安装、以及绿化苗木的栽植。其中建设沿河环境宣传走廊145M。栽植各类绿化苗木1500余株。
2.4建设地点:卢氏县横涧乡横涧村。
2.5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3月11日至 2016年3月17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②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⑤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套;
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⑧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⑨ 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⑩ 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4月6日15时00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卢氏县横涧乡人民政府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呼延华军 联 系 人: 孙虎子 李云龙
电 话: 13939863863 电 话: 0398-3199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