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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卷烟运输业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0 16: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委托,就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卷烟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ZJJA-JH2016-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金额

技术及服务要求

卷烟运输业务

250车次

24万元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金华市区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在金华市区内注册有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3.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履行本标的所指向的卷烟运输义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望府街888号金华银行五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证书未合并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在金华市区注册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供相关证照、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30日下午16点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 9908 2710 000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31日上午9点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路与330国道交叉口市工商局大楼)三楼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3月31日上午9点0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路与330国道交叉口市工商局大楼)三楼3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8689881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691037、18267001225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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