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至2018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至2018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至2018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JLRCFW-2016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6449334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陈敬轶 0431-876088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1864493344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委
托,对2016至2018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JLRCFW-2016002
2、采购人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3、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服务具体说明 | 服务期 | 用途 | 预算金额 |
1 | 2016至2018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 | 1家 | 13人,窗口人员,助征员费用 | 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 自用 | 130万元 |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服务运营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能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且具有1年以上的劳务派遣运营经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业许可证书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3 月 11 日至2016 年 3 月 17 日每日9:00—11:30|
13:3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人力资源服务业许可证书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到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2016年 4月 5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8、投标开标及文件递交地点:一品吉粮酒点4楼2号会议室(皓月大路与春城大街交汇)
9、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陈敬轶
联系方式:0431-876088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8644933445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服务运营商;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能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且具有1年以上的劳务派遣运营经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业许可证书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一品吉粮酒点4楼2号会议室(皓月大路与春城大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