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采购颅脑降温抢救综合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采购颅脑降温抢救综合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采购颅脑降温抢救综合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0724-1601D35N05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希捷、李家荣、田麟
项目联系电话:(8620) 87768198-818/186/84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78
联系方式:冯小姐/(8620) 66673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希捷、李家荣、田麟/(8620) 87768198-818/186/849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 |
1 | 颅脑降温抢救综合治疗仪 | 1台 | 人民币9万 |
2 | 全自动心肺复苏器 | 1台 | 人民币19.2万 |
3 | 全自动细菌分枝杆菌培养监测系统 | 1台 | 人民币58.8万 |
4 | 病人监护仪 | 3台 | 人民币87万 |
5 | 脑电双频谱指数测量仪 | 2台 | 人民币97.4万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2、包3、包4及包5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设备采购本国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6(医疗设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4.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5.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如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6.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7.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方式:(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电话:020-37652392传真:020-37652396联系人:吴小姐(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帐 号:120905690610808电话:020-37652392传真:020-37652396联系人:吴小姐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