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传媒、历史与文博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日 期:2016年3月10日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2224号
1.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安阳师范学院委托,就其传媒、历史与文博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 招标货物及服务要求: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一 | 传媒学院设备 | 批 | 1 | 安阳师范学院 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 | 批 | 1 | 安阳师范学院 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备注:详细货物清单见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8 日下午17:00时,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 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4.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向北5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9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
5.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9:30整。
7. 开标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向北5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层第三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9.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员应出具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9.2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0. 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安阳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向北5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9层招标五部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
银行帐号:41001526010059688888(人民币)
邮 编:450008
联 系 人:海歌 刘倩
电 话:0371-65933584
传 真:0371-6593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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