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农业技术推广站仪器仪表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阿拉善右旗政府采购中心受阿拉善右旗农业技术推广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阿拉善右旗农业技术推广站仪器仪表设备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阿拉善右旗农业技术推广站仪器仪表设备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YQ-ZFCG-2016-3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翠
项目联系电话:0483-602599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阿拉善右旗农业技术推广站
地址:阿拉善右旗农牧局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格日勒图139480186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阿拉善右旗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邬翠0483-6025992
代理机构地址: 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310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阿拉善右旗农业技术推广站仪器仪表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阿拉善右旗政府采购中心受阿拉善右旗农业技术推广站委托,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仪器仪表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阿拉善右旗农业技术推广站仪器仪表设备政府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阿右财购准字(电子)[2016]013号
项目文件编号:YQ-ZFCG-2016-0303
2、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仪器仪表设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16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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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为整包采购,详细配置要求、数量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近三年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6个月内纳税证明和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具有银行资信证明;
8、投标人提供全部带★标识生产厂商或国内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提供采购清单中全部带★标识的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10、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来在国内做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原件为准);
*11、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文件(阿盟地区出具);
12、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1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标有“*”资质并提供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两套供报名使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3月14日至2016年03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分到阿拉善右旗政府采购中心交报名材料并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也可于2016年03月14日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阿拉善右旗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截止时间
1、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元)。缴纳方式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将规定的保证金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帐户中,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转账凭证送至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303室换取收据。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0614 0479 2920 0037 435
开户行:工商银行阿拉善右旗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已报名的供应商如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3日上午9:00时
地点: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拉善右旗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邬翠
联系电话(传真):04836025992
采购单位名称:阿拉善右旗农业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格日勒图
联系电话:13948018663
七、信息公告
本公告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网(网址www.http://pub.ccgp.gov.cn/loginx)、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nmgp.gov.cn/)、《阿拉善日报》发布、阿拉善右旗网站(http://www.alsyq.gov.cn/)。
阿拉善右旗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3月14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提供采购清单中全部带★标识的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4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2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nmgp.gov.cn/)、阿拉善右旗网站(http://www.alsyq.gov.cn/)或联系阿拉善右旗政府采购中心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或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近三年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6个月内纳税证明和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具有银行资信证明;7、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文件(阿盟地区出具);8、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来在国内做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原件为准);9、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经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农牧计发[2015]808号文件批复.该项目仪器设备:新增仪器设备51项81台套,主要包括农残检测、重金属检测、激素检测等方面的内容。气相色谱仪用于药残分析,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用于砷、汞等检测,马弗炉用于高温灼烧,酸度计用于PH值测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