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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林业局鸿鹄路生态廊道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0 18: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林业局委托,就新郑市鸿鹄路生态廊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郑市鸿鹄路生态廊道工程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6-45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设计标段、1个监理标段和5个施工标段。

设计标段:鸿鹄路生态廊道工程设计;

监理标段:鸿鹄路生态廊道工程监理;

第一标段:107连接线坐标07469013831386—东侧为洪沟社区门口 坐标07471043830435

第二标段:东侧为洪沟社区门口 坐标07471043830435—西侧信号塔北50m处 坐标07471473829521

第三标段:西侧信号塔北50m处坐标07471473829521—智慧云谷企业北墙边 坐标07471503828681

第四标段:智慧云谷企业北墙边 坐标07471503828681—部队院墙北 坐标07471073827528

第五标段:部队院墙南 坐标07472253827298—s102 坐标07472753825744

三、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设计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园林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监理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4.施工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一家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设计标段投标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设计总负责人职称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

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

监理标段投标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

以上相关证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向招标人缴纳信誉保证金,伍拾万元人民币。2016 3  21 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工商银行新郑支行:

单位名称:新郑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号:1702024129300030091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新郑市林业局换领收据;

信誉保证金收据换取截止日期2016   3    21日17时;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  3   10 日至  3 18  17点止。

六、(一)本项目采用网上缴纳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设计标段:肆仟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份;监理标段:肆仟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份;施工标段:各肆万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份。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 2016   3    10日至 2016   3 

 25 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缴纳日期: 2016    3  10 日至 2016  3     25 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账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  4     8 10    00 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林业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638128825

    址:新郑市中华北路中原华信金融大厦十五楼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先生            话:13460529686

    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经三路经三名筑99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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