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人采购(项目编号:GXHLZC-2016-13)招标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巴马瑶族自治县招商促进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巴马瑶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巴马瑶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人采购
项目编号:GXHLZC-2016-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18531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招商促进局
地址: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李工0778-85269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0771-318531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巴马瑶族自治县招商促进局委托,对巴马瑶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人采购(项目编号:GXHLZC-2016-13)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马瑶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人采购
2.2项目编号:GXHLZC-2016-13
2.3项目建设期:2016年至2020年,具体单项工程工期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人采购单项工程施工建设合同》中标明。
2.4标段划分:A标段:市政、道路、及城市功能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约17亿元。B标段:构造物工程、房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约4亿元。
2.5资金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财政局配套资金为项目总投资估算价不低于35%,其余不足部分通过社会投资人进行筹措。
2.6项目地点及开工时间:项目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招商促进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社会投资人总承包施工,开竣工时间由双方根据具体项目在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
2.7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共同承担巴马瑶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人采购的投资、建设任务。中标后由社会投资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施工建设。项目建成后,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审计局审定的工程款金额按合同约定,向项目投资人支付项目的工程款。
2.8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由招标人确定的社会投资人负责巴马瑶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施工建设。招标人与社会投资人签订《巴马瑶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人合作协议书》及《巴马瑶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人采购单项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合同,社会投资人根据合同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筹措资金方案等,并组织工程施工建设。招标人负责项目的审批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以上(含壹亿元),具有满足建设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
3.2投标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和融资能力,除建设用地费和政府前期投入外,其余融资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表,2014年末净资产达到壹亿元以上,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
3.3 A标段:投标人还须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标段:投标人还须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档案记录(查询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到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报名。
8.2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5)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6)单位概况和联系方式;(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书。(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报名。以上资料经审查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接受报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社会投资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A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B标段: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必须于2016年3月30日16时前从投标人的公司账户转账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凭电汇单原件或转账单原件到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换取收据(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凭收据参加投标,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账户名称: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过渡户,开户银行: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帐号:736612010121343957。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31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3月31日上午9时00分整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体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bama.gov.cn(巴马县人民政府网)。
9、与本项目有关的联系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招商促进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120号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
(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5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陆工
电 话:0778-8526902 电话/传真:0771-3185317 13557116169
2016年3月1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以上(含壹亿元),具有满足建设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3.2投标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和融资能力,除建设用地费和政府前期投入外,其余融资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表,2014年末净资产达到壹亿元以上,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3.3 A标段:投标人还须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标段:投标人还须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档案记录(查询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通过后方可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