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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屯旧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绿化景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0 16: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就五里屯旧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绿化景观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采 购 人: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济宁仁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RCGC-2016-SJ0002

二、项目说明:本项目为五里屯旧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绿化景观设计项目,包括五里屯旧村(棚户区)周边约 23000平方米景观绿化及管网设计等。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竣工图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23万元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方式(详情见投标单位须知)。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10、供应商近三年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招标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招标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招标网站“办公指南”中的“投标单位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投标单位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0537-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0537-3202114。

3)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3300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投标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七、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3300830-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八、投标单位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63300900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解密报价文件电子文档。

九、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330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十、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新)(见济宁市政府招标网站—>通用表格)

十一、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人:孔部长                        联系电话:0537-2167129

联系地址:济宁市建设路原中区政府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祥珠              联系电话:0537-2168917

联系地址:济宁市金宇路30号百丰大厦17楼招标代理部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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