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l、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企业报名参加。
2、采购编号
YZCG-G2016064
3、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名称:禹州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3.2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境内。
3.3项目概况:对禹州市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涉及3家城市公交公司和6家城乡客运公司)公司化改造,提高禹州市公共交通经营服务效率,满足禹州市人民公共交通要求。
3.4采购内容:为禹州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为本项目编制初步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估、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财务预算、正式实施方案、项目协议、协助完成谈判、编制谈判备忘录以及协助业主方选择投资方、协助业主方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90日历天,服务时限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延伸至本项目协议草签为止。
3.6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高级咨询师、高级会计师、律师等其中之一的资格证书。
4.4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5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交通运输等公用事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不少于3个(含)改制、重组、管理咨询服务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7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与发标时间:2016年 03 月10日至2016年 03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5.2 报名及发标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22办公室)
5.3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6、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6.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3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
6.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4-8810261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374-8236188 0374-8235388
10、监督部门
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2523
2016年 03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