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新台址高清演播厅个性化舞美灯光系统集成项目(招标2016-201)采购预公告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新台址高清演播厅个性化舞美灯光系统集成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就采购标准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供应商意见,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
一、项目内容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新台址高清演播厅个性化舞美灯光系统集成项目
子包一: 400㎡高清演播厅个性化舞美灯光系统集成;
子包二: 300㎡高清演播厅个性化舞美灯光系统集成;
(二)采购内容及用途:为实现高清制作播出的技术规划,支持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的高清制作播出,现拟建高清演播厅舞美灯光系统(400㎡、300㎡两个演播室),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演播厅舞美灯光系统方案设计、工艺设备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
(三)采购预算:400㎡演播室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50万元;300㎡演播室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1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2013年至今承接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演播厅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双方盖章或相关证明)
(三)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四)已成功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人需求
详见附件。
四、递交意见要求
(一)递交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
(二)递交地点: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03)
(三)意见形式:供应商可将书面意见按下列地址以传真或邮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提交的意见恕不答复,对其中公正、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以上资料不作为质疑依据。
(五)有关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请留意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网等网站公告。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03
邮编:510600
采购项目联系人:钟工、凌工
电话:(020)87386919-520、509、506
电子邮箱:xjw@giecc.com.cn
传真:020-87376380-599
对外办公时间:8:30~11:30,14:00~17:00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文件及反馈意见表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