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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房山区2013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韩村河镇)养护和管理工程(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0 13: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2013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韩村河镇)养护和管理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2013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韩村河镇)养护和管理工程(二标段)

项目编号:JXJY-2016-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晶华

项目联系电话:136931088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

联系方式:肖建宗,803806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安晶华,1369310885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5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赵各庄、小次洛、天开、罗家峪、皇后台、东营、西营。 2.2建设规模:面积3738.8亩。 2.3招标范围:养护和管理工程范围内所植林木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包括补植补造、修枝整形、树盘整理、浇水排涝、清理杂草、涂白、病虫害防治、林地卫生等日常养护工作;可燃物清理、森林防火、治安巡逻、防止人畜为害、应急救灾等其他管理工作。 2.4管护周期:本工程管护周期为三年(3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造林营林单位施工资质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城市园林绿化外地企业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应具备类似工程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园林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一年(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若中标,保证招聘本地农民就业,本地就业农民的数量须占到管护人员总数的60%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20.7429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5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房山区良乡昊天假日酒店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 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 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 4.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工程招标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 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6年3月10日一2016年3月14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城市园林绿化外地企业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针对本公告第3项3.4条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及3.7条的承诺(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税务登记证副本(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核验)等资料的有效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三套,证件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5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5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所持资料一式三套)购买招标文件,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16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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