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MFY-CG-2016-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0473377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
地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 151048333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先生 13804733773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和硕特南路电大校门南三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的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MFY-CG-2016-012
3、批准计划编号:开财购准字(电子)[2016]00010号
4、采购内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5、采购预算:3300000.00元。
6、交付工期:2016年4月12日前。
7、实施地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实验室设备或仪器仪表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阿盟方圆招标代理公司窗口递交报名材料,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由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所有产品的销售授权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6个月内纳税证明和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标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供报名使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所有资料原件(第4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供专家评审评标时审验,否则按废标论处。同时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到阿拉善盟或旗(盟分院预防处,三旗院预防科)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以及提供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如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交纳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1、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缴纳方式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划转到保证金指定账户中;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转款凭证送至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大楼411室换取保证金收款收据,将换好的收据送到报名地点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缴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斯太支行
账 户 名: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帐 号:1500 1726 8080 5250 307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已报名的供应商如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日上午9:00时整
地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大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传真):0483-3990333 13804733773
邮箱:464706556@qq.com
七、信息公告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 、《阿拉善日报》和《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网站》(www.alskfq.gov.cn)上发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实验室设备或仪器仪表经营范围;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0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1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大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节假日休息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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