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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纵横乐安居公建配套文化活动中心用房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3-10 11: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邀请售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就其纵横乐安居公建配套文化活动中心用房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

二、  采购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纵横乐安居公建配套

文化活动中心用房采购项目

三、  项目编号:CZ2015-0805

四、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8.6094万元

五、  采购项目内容

(一) 选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范围内。

(二) 面积:建筑面积约为不少于100平方米。

(三) 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不少于30年。

(四) 其他要求:1.所在楼层为首层,方便居民出入;2.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吉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

(五) 交易税费:双方各自承担应付税费。

(六) 交吉时间:签约后1个月内。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 投标人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或代理销售商;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16311日至2016323(对外办公时间内)

(二)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2.  标的物的权属证书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

3.  代理销售商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代理销售合同》或有效的授权销售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销售证明文件;

4.  投标人若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

5.  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

八、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下渡路128

    人:李显耀      联系电话:13725301424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www.gzggzy.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政府采购招标部     邮编:510630

采购项目联系人:何晓蕾   电话:(020)28866288     传真:(020)28866414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311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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