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6-SH109厦门市快速公交场站有限公司广告采购制作及维护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快速公交场站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6-SH109厦门市快速公交场站有限公司广告采购制作及维护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6-SH109厦门市快速公交场站有限公司广告采购制作及维护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SH1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8229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快速公交场站有限公司
地址:莲前东路1196号110
联系方式:0592-29750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先生0592-582291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厦门市快速公交场站有限公司广告采购制作及维护,一项,单价招标,预估数量,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金额详见清单“限制单价”。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近期(上一月、季度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税务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4)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提供生产场地相关证明(自有的,应提供产权证明;若为租用的,则提供租赁合同)。(2)自有的高精喷绘、UV平板打印机(可打印亚克力)等设备应提供购买人为投标人的购置合同及现场机器图片。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9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①“保证金”
缴交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禾支行;帐号:129360101400001856。
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5822100/5822902。
②“文件费、服务费”
缴交收款单位全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帐号:8360012042000025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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