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明港镇拥军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阳市明港镇拥军路道路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ZB20160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明港镇拥军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明港镇拥军路道路新建工程
2.2项目地点:信阳市明港镇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明港镇拥军路新建工程,拥军路西起西环路路中,东至107国道车行道边,道路总长381米,规划道路总宽20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交易中心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日 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人民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6-86619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 系 人:安女士
电 话:0371-88881296 15038045217
报名监督机构:信阳市招标办窗口
报名监督电话:0376-6369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