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朋普镇文昌宫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弥勒市朋普镇文昌宫修缮工程
招 标 公告(招标编号:HHDLZX2015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市朋普镇文昌宫修缮工程”已由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剧的弥文体广政复[2016]1号文件批复批准修缮,项目业主为“弥勒市朋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市朋普镇;
2.2建设规模:弥勒市朋普镇文昌宫修缮;
2.3计划投资:约542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后续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家(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3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五年以上,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有较健全的技术、经营、质量、档案、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能进行直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
3.4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已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请于2016年03月09日至2016年03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到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5.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53d5193787c24028915fc35b?fr=prin)、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3月30日09:00时截止(北京时间)。
6.2投标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0日09: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朋普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弥勒市
邮 编:652399
联系人:赵云梅
电 话:13769386852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号
联系人:刘露露
联系电话:0873-6181151
邮箱:2756928085@qq.com
201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