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高级中学扩建及县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PPP)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高级中学扩建及县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PPP)监理实施机构为洛宁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高级中学扩建及县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PPP)监理
2、招标编号:DHLY—2016—033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洛宁县高级中学扩建及县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监理
5、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6、建设地点:洛宁县凤翼东路北侧
7、总投资:施工估算投资5150万元(洛宁高级中学扩建项目3500万元,县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1650万元)。其中现有中央财政资金1650万元,其余3500万元由社会资本募集。
二、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本工程需具备房建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相关专业),并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告知函不退还。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 9 日至2016年3月 15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409室(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下午3:00
地点: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教育局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379-66265200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赵先生
电 话:15237910980 18338877611 15637968019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