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市生态防护林工程荣乌、长深高速(新广蒲河—大王青州界)绿化工程(一期)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9 11: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市生态防护林工程荣乌、长深高速(新广蒲河—

大王青州界)绿化工程(一期)施工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水招字[2016]02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林业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府前街93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工程名称:市生态防护林工程荣乌、长深高速(新广蒲河—大王青州界)

          绿化工程(一期)施工

工程地点:荣乌、长深高速(新广蒲河-大王青州界)两侧

立项批复文号:东发改投资【2015】568号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工程施工为八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荣乌高速(新广蒲河—四干渠)两侧工程,设计规模600亩,计算投资770万元;

    第二标段:荣乌高速(四干渠—武家大沟)两侧工程,设计规模640亩,计算投资849万元;

    第三标段:荣乌高速(武家大沟—二分场中桥,六斗排至广青路)两侧工程,设计规模1200亩,计算投资1195万元;

    第四标段:荣乌高速(二分场中桥—六斗排)两侧工程,设计规模570亩,计算投资1363万元;

    第五标段:荣乌高速(广青路—辛庄子立交)西侧工程,设计规模660亩,计算投资1370万元;

    第六标段:荣乌高速(广青路—辛庄子立交)东侧工程,设计规模750亩,计算投资1227万元;

    第七标段:长深高速(稻庄大王界—潍高路)两侧工程,设计规模440亩,计算投资740万元;

    第八标段: 长深高速(潍高路—大王青州界)两侧工程,设计规模580亩,计算投资858万元。

因工期紧张,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且现场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工期要求(施工期及管护期):2016年4月11日开工,至2019年3月31日管护期结束,总计1085日历天。其中2016年4月11日至2017年3月31日为施工期,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宜林区域绿化工程,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蓝图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和绿化工程;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为管护期。

计划投资:工程计划总投资约8372万元,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保证不存在出借、挂靠资质之情形。

2、参与投标工程施工的企业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类似工程建设业绩。

4、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主要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投标工程施工企业的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含)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要求

报名工程施工的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⑴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⑷拟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⑹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⑺拟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①社保卡或社保手册②缴费收据③加盖社保单位印章的花名册),社保证明材料上体现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⑻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报名投标人必须对以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

投标人报名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大厅。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2016年3月11日至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130分,1400分至1730分。免费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大厅领取招标文件。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46-6098171                      

监督单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