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THFZ2015-0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育昌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93205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下路105
联系方式:黄工 0591-882510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育昌0591-8793205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XMTHFZ2015-002-2
二、招标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3月9日~ 2016年3 月24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直接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层)。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投递地点:2015年3 月 31日 上午9:15前送至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9:15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以同城转帐、异地电汇(公对公)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并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本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上。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有疑义的,请于开标前5日下午17:00以前将问题
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层 邮编:350013
电 话:0591-87932053 传真:0591-87932053
联系人:沈育昌
报价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思明支行
帐 号:4100024519200015486
开户名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直接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