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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9 10: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JTZ1603-0302CS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苹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程淑华 186866128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苹 0431-885801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的委托,对其所需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检测项目

2.项目编号:JTZ1603-0302CSA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元)

采购数量

采购内容

使用期限

付款方式

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检测项目

230640

3名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机构

2年

依照合同约定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经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预审合格并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15日的9:00~11:00时至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检测范围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15日的9:00~11:00时至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300元/套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下午14时00分。

六、 开标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东方广场)。

七、 投标保证金:4000元人民币。

八、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程淑华                         电 话:1868661282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  话:0431-88580117            传  真:0431-88580117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检测范围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东方广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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