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公共环境除“四害”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受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公共环境除“四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Z2016-F030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 P-20160225-000230)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数量及服务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公共环境除“四害”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梅华街道辖区公共环境内的除“四害”(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服务项目。公共环境包括大街小巷、居民住宅区(无物业管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绿地、停建工地(烂尾楼)、待建地、闲置地、下水道、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污水塘、河涌等。(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3. 服务期: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共12个月。
4. 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
注: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已在珠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提供已备案证明资料);
4.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小企业报名结束后若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将另行公告再延迟二天报名时间,在这二天报名时间内参加报名的企业不再区分大、中、小、微企业。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将上述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9日~3月15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3项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邮寄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
1.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时间: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查看。
2.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地点:无。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9日9: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3月29日9: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鲍庆韶 联系电话:1392693199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邮编:519075
联系人:联系人:王志学(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13750043147
联系人: 何晓春(标书售卖) 联系电话:1352721678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梅华路支行 户名: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00 1646 8410 5250 127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农商银行香洲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02 0000 0057 7942 3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