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体育馆篮球场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巩义市体育馆篮球场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教育体育局所委托,就巩义市巩义市体育馆篮球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中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巩义市体育馆篮球场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13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巩义市;
建设规模:篮球场改造;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1月1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了二次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6年3月8日
评标地点:巩义市佰金苑宾馆四楼会议室
评委会人员名单:郭晓勇、高扬、贾小会、张宗治、杨玉恩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巩义市昌华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巩义市陇海路109号6号楼附20号
项目中标金额:398366元
工期:60天
质保期:8年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嵩山路114号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
商务13楼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13523483255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