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术馆除湿加湿一体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美术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术馆除湿加湿一体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术馆除湿加湿一体机项目
项目编号:152018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羡聪、王晓
项目联系电话:86-21-62791919×182、19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美术馆
地址:上南路185号
联系方式:叶骞 021-20202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羡聪、王晓 86-21-62791919×182、192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上海美术馆除湿加湿一体机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302-136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5201819)
3、预算编号:00-16-1627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除湿加湿一体机1项,负责除湿加湿一体机的配置及安装,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交货期为45天。
7、采购预算金额:1200000(国库资金:12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潜在供应商可从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文件为准。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8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公开出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近3年内(2013年2月29日至今)承接过同类产品供货项目2个或以上;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