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梁北镇人民政府禹州市梁北镇董村店村土地复垦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禹州市梁北镇董村店村土地复垦整治
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梁北镇董村店村土地复垦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梁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梁北镇董村店村土地复垦整治项目
工程地点:禹州市梁北镇董村店
招标范围:图纸、答疑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招标规模:约60万元
工程工期:30天
本项目分2个标段
一标段:土地平整工程
二标段:农用井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一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3二标段须具有凿井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井施工项目经理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3.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4.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
3、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4、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梁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电话:1352328369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93635599
监督单位:禹州市梁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4-8108088
2016年3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