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扩容1200吨/日)公建配套工程和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环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受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的委托,对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扩容1200吨/日)公建配套工程和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环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 0658-1601SZTC6035 采购表编号:经建-2016-2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扩容1200吨/日)公建配套工程和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环评采购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78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扩容1200吨/日)公建配套工程和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环评;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5日,公开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具备乙级或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3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8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3月8日起至2016年3月16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窗口)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和盖公章复印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亲自报名的免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人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9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3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十一、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窗口
联系电话:(0760)89817287
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60)88225316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60)88389862
传真:(0760)88330182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邮编:5284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16年3月8日